出版知识
中国标准书号  

《GB/T 5795——2006  中国标准书号》有关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795——2006

代替 GB/T 5795---2002

 

中  国  标  准  书  号

China standard book number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显示方式及印刷位置、分配及使用规则、与中国标准书号有关的元数据以及中国标准书号的管理系统。本标准为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出版者所出版或制作的每一专题出版物及其每一版本提供唯一确定的和国际通用的标识编码方法。

 

4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4.1  中国标准书号的构成

    中国标准书号由标识符“ISBN”和13位数字组成,其中13位数字分为以下五部分:

    1) EAN·UCC前缀;

    2) 组区号;

    3) 出版者号

    4) 出版序号;

 

    5) 校验码。

   书写或印刷中国标准书号时,标识符“ISBN”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其后留半个汉字空,数字的各部分应以半字线隔开。如下图所示:

ISBN EAN·UCC前缀-组区号-出版者号-出版序号-校验码

示例:ISBN 978-7-5064-2595-7

4.2  ENA·UCC前缀

  中国标准书号数字的第一部分。由国际物品编码(EAN·UCC)系统专门提供给国际ISBN管理系统的产品标识编码。

4.3 组区号

 中国标准书号数字的第二部分。它由国际ISBN管理机构分配。中国的组区号为“7”。

4.4 出版者号

     中国标准书号数字的第三部分。标识具体的出版者。其长度为2至7位,由中国ISBN管理机构设置和分配。

 出版者号的设置见附录D。

4.5 出版序号

  中国标准书号数字的第四部分。由出版者按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管理和编制。

  编制规则见附录A。

4.6 校验码

  中国标准书号数字的第五部分,也是其最后一位。采用模数10加权算法计算得出。

  计算方法见附录C。

 

5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

、5.1  中国ISBN管理机构按照分配原则,根据出版者的出版计划,分配出版者号。

5.2  出版者应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提供分配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物的元数据。

有关元数据要求见附录E。

5.3  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改变、替换或重复使用。

5.4  各出版者出版发行的每一出版物或其单行本均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内容相同而语种不同的出版物也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5.5  同一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例如精装本、平装本、盲文版、录音带、视频、在线电子出版物等)均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已经出版且单独制作、发行的电子出版物的不同格式(例如“.lit”、“.pdf”、“.html”、以及“.pdb”等)均应使用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5.6  出版物的任何部分有较大改动,形成新的版本时,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物内容相同题名更改的,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版本、形式或者出版者毫无变化的重新印刷或复制的出版物,不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仅仅是定价改变或者诸如修正打印错误等细微变化的重新印刷或复制的出版物,也不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6   中国标准书号在出版物上的位置和显示方式

 

6.1 总则

  中国标准书号应永久出现在出版物上。

6.2 印刷形式出版物

6.2.1 中国标准书号应同时印刷在出版物的版本记录页和封底(或护封)。

6.2.2 在版本记录页中,中国标准书号应按4.1示例格式印刷,字号不小于5号。

6.2.3 在封底(或护封)上,中国标准书号应以条码格式印刷在封底(或护封)的右下角,条码符号上方印OCR-B字体的中国标准书号。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及使用规则 

 

A.1 概述

 

A.1.1  中国标准书号分配与出版物形式无关,不具有与该出版物权利归属有关的作为法律凭证的意义和价值。

A.1.2  公开出版的每一出版物的每一版本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同一版本的出版物产品形式不同或语种不同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A.1.3  一个中国标准书号不应分配给出版物的多个版本或产品形式。

A.1.4  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重复分配,即便发现中国标准书号使用错误,也不得再分配给其他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使用错误的,出版者应将错误的中国标准书号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报告。

A.1.5  出版物的修订版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A.1.6  由同一出版者以相同产品形式出版的同一出版物,在重印或复制时,不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A.1.7  由于产品形式改变而形成的特定出版物,应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例如,同一出版物的精装本、平装本、盲文版、软件、视听读物、以及网络电子版等。

A.1.8  仅是定价改变的出版物,不分配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A.1.9  中国标准书号适用于以下种类的出版物:

   1) 印刷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4) 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制品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实物载体形式(机读磁带、光盘、CD-ROMS)或是在互联网上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 混合媒体出版物(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的);

   11) 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A.1.10  中国标准书号不适用于以下种类的出版物:

   1) 连续性资源(例如刊物、无限期出版的丛书以及整合性资源);

   2) 暂时性印刷材料(例如广告等);

   3) 印刷的活页乐谱;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印张;

   5) 个人文件;

   6) 贺卡;

   7) 音乐录音制品;

   8) 用于教育或教学目的之外的软件;

   9) 电子广告版;

   10) 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A.2 多卷册出版物

 

   由多卷组成的出版物,应为出版物分配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如果该套出版物的各卷可以单独出售,每一卷也应有自己的中国标准书号;各卷的版本记录页应注明该卷的中国标准书号以及整套的中国标准书号。

   不单卷销售(例如,每一卷都不单独销售的百科全书)的套书,为便于发行和处理退货,仍可每一套使用一个中国标准书号。

 

A.3  作为丛书组成部分的出版物

 

   如果一种出版物既单独销售,也作为丛书之一向公众出售,则应将其视为两个不同的出版物,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

 

A.4  联合出版

 

   由多个出版者共同出版或者联合编辑出版的出版物,每个合作出版者均可使用各自的中国标准书号,并将其显示在版本记录页中,但只能将其中的一个中国标准书号显示为条码形式。

 

A.5  重印

 

A.5.1  如果同一出版者使用不同的出版标记出版同一出版物,则应分配一个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A.5.2  如果同一出版物由不同的出版者使用不同的出版标记出版,也应分配一个新的中国标准书号。

 

A.6  按需印刷出版物

 

   按照客户要求制定专门内容或者为用户专用的按需印刷出版物,不分配中国标准书号。

 

A.7  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中国ISBN系统的管理 

 

B.1  概述

 

   ISBN系统是用于出版物的标识系统。

   ISBN系统的管理分三级进行:国标管理、各组区管理和出版者管理。

   中国ISBN的管理包括组区管理和出版者管理。依照ISO2108、国际ISBN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和本标准对该系统进行管理。

 

B.2  中国ISBN管理机构的功能和职责

 

   中国ISBN管理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包括:

   1) 遵照本标准促进、协调及监督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

   2) 向出版物的出版者发布有关中国标准书号分配的通知;

   3) 根据国际ISBN管理机构制定的政策管理和保存ISBN号、ISBN元数据以及管理数据的记录;

   4) 将以分配的中国标准书号的详细信息、元数据及管理数据输入记录;

   5) 修正错误的中国标准书号及中国标准书号元数据;

   6) 编制并保存与中国标准书号运行有关的统计数据,向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报送相关数据和报告,向国际ISBN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

   7) 对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者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

   8) 根据国际ISBN管理机构制定的政策,向ISBN的其他区域管理机构和用户提供与中国标准书号有关的元数据;

   9) 编制中国出版者名录,为国际出版者名录(PIID)提供数据,并将信息提供给社会;

   10) 管理公用出版者号;

   11) 提供中国标准书号条码软件;

   12) 执行国际ISBN管理机构按照ISO 2108的规定制定的ISBN政策和程序,保证提供全程服务。

 

B.3  出版者的责任

 

   出版者的责任包括:

   1) 按照本标准负责对其出版物分配出版序号并保证使用规范;

   2) 保证分配和使用的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重复使用;

   3) 正确管理和使用中国ISBN管理机构分配和设置的专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序号编号段,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4) 按照本标准规定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报送出版物元数据;

   5) 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提供其现有及计划出版物情况,以保证分配的出版者号含有的出版量与出版者实际规模相符。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13位数字中国标准书号的校验码 

 

C.1  校验码用以检查中国标准书号编号的正确性。

C.2  中国标准书号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0~9中的1位数字字符。

C.3  校验码采用10的加权算法计算得出。

以ISBN 978-7-5064-2595-7 为例,其计算方法见表C.1。

表C.1  由13位数字组成的中国标准书号校验码计算示例

 

 

 

如果步骤5所得余数为0,则校验码为0。

   数学算式为:

   校验码=mod10{10–〔mod10(中国标准书号前12位数字的加权乘积之和)〕}

     =mod10{10–〔mod10(123)〕}

     =7

   验证中国标准书号的方法:加权乘积之和加校验码,被10整除。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中国标准书号的范围 

 

D.1   概述

 

    本附录提供了中国标准书号适用范围的设置及推导规则。

 

D.2   组区号设置范围内的出版量

 

    国际ISBN管理机构为中国分配的组区号为“7”,此区号设置范围内的允许出版量见表D.1。

表 D.1  EAN·UCC前缀978内组区号“7”的允许出版量

D.3   出版者号的取值范围和出版量的设置

 

    组区号、出版者号和出版序号共9位数字,但三部分中的每一部分的位数均是可变的。在组区号不变的情况下,设置出版者号后,即可推导出所含有的出版量,具体见表D.2。

表 D.3  出版者号的取值范围和出版量

 

 

时间: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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